機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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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上帝的感動,香港崇真會部份堂會於一九四七年率先設立慈善部開展救濟及慈惠工作,隨後各堂亦相繼設立慈善部,照顧各區貧苦大眾。

一九五七年,崇真會區會通過成立『香港崇真會救濟委員會』專責會內救濟工作。一九六零年,救濟委員會建議崇真會區議會增設慈善部,此乃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社會服務部之前身。當年經濟缺乏,幸獲瑞士巴色差會資助展開救濟工作。

一九六四年慈善部訂定章程按著目標工作,並於一九七五年十月加入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為會員,而本機構之工作及服務隨著社會的需要而變化,已不再停留於援助性及補救性而邁向服務性及預防性,因此無論名稱及章程均不合時宜,有見及此,於一九八一年四月起易名為『崇真會社會服務部』,並於一九八二年三月修改章程。

隨着社會發展,本機構於一九九三年二月配合《基督教香港崇真會法團條例》的修訂再次修改章程,易名為『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社會服務部』。於二零零六年依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為一間具法團地位的有限法律責任公司,名稱為『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社會服務有限公司』。及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按《公司條例》註冊為「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社會服務部」”The Tsung Tsin Mission of Hong Kong Social Service”。